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1年 西医类别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1-25 11:35: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科学信息研究所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
为调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性,加快我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步伐,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高,根据《广西卫生厅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开展2021年西医类别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医药卫生科技研究的政策要求,经过安全性论证和伦理审查。
(二)申报课题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研究思路清晰,研究的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设计严谨合理,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可行,并提交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的具有医学查新资质的广西科技成果检索机构,于2020年10月以后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三)申报课题应具备开展研究的基础条件、技术研究力量以及经济支持。
(四)申报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从2021年7月起至2024年6月,一般为2-3年,研究计划进度合理。
(五)课题项目适当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全科医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倾斜。对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申报的课题研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诊治实践开展的课题研究,予以优先支持立项。
二、课题申报范围
(一)针对开发、引进、推广应用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的研究。
(二)着力加强和健全公共卫生管理策略、卫生经济政策的研究。
(三)针对广西重大疾病、常见病、慢性病、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及传染病预防控制的研究。
(四)着力促进临床诊治、康复、职业病防治、卫生服务技术质量改善以及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提高,针对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研究。
(五)其他有显著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的医药卫生方面的研究。
(六)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类方面的研究项目建议申报自治区中医药局的相关研究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一)计划项目负责人应是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该领域具备相应研究基础,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查实承担主要责任的医疗责任事故。
(二)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查实承担主要责任的医疗责任事故。
(三)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是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期,人事关系在基层单位,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查实承担主要责任的医疗责任事故。
(四)课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已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各类科研课题有2项以上(含2项),且尚未结题的以及其他不履行课题合同协议行为的课题负责人所申请的课题项目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网上填报。2021年自筹经费科研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下同)须登录“广西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https://wskj.gxmi.net:9443/)完成注册、在线填报等工作。
1.网上注册。申报人员、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登录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及要求见网站右下方的“新手指南”。已注册的单位及申报人员不用再重复注册。
2.身份审核。申报单位注册成功后,使用所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方可填报课题申请。
3.在线填报。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后,选择“自筹经费科研课题在线申报”入口进入申报窗口,在线填写申报课题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二)审核推荐。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登录广西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通过、推荐的申请课题在线提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查。
(三)形式审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通过各单位推荐的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退回至申报人员给予一次修改完善机会,申报人员根据意见修改后按程序再次提交。
(四)组织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立项,并按规定公布。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填报及审核推荐。2021年1月25日9:00至3月8日24:00。
(二)自治区形式审查。在各单位推荐上报后开展。对形式审查不合格退回补充、修改的申报材料,再次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12:00。
(三)组织评审。2021年4-5月。
(四)结果公布。2021年6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是加强全区医疗卫生单位科研创新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医务人员科研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加大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让广大医务人员知晓申报政策和要求,及时做好网上填报、材料上传等工作;按时、高质量的做好审核、推荐,确保2021年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申报管理。各市、各单位要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各单位要对申报课题进行严格的安全性和伦理审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支持。各市卫生健康委作为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课题的推荐单位,要加强指导、审核、把关,促进自筹经费科研课题质量的提升。
(三)严格时间节点。系统网上填报、材料提交等实行严格的时间截止关停制度。申报个人、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提交等工作。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可在自治区设定的截止时间范围内,结合实际自行在系统上设置本单位、本地区项目填报、审核截止时间,以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氛围营造。项目申报工作涉及面广,各市、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工作指导,让各单位、广大医务工作者知晓和开展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促进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科研工作。自治区建立“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筹经费项目申报”QQ群(663403506),请各单位科教部门负责人或负责自筹项目申报管理人员加入,并做好备注(单位名称+科教科+姓名),以便于联系沟通。
联系人及电话: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杨丽雯、华荣 ,0771-2803601 。
自治区医学科学信息研究所(系统技术支持):邓 莉、骆艳芳、陈丽萍、宁永珊,0771-5854632。
邮 箱:959622704@qq.com 。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科教处。
邮 编:53001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筹经费科研课题
申报书(合同书)
2.课题承担单位人员分工表
3.申报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
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筹经费科研课题
学科(专业)设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转载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